湖北省荆州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

16.06.2015  13:58

  今年5月,荆州市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和经法律、法规授权以及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进行了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近日,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第二阶段顺利告捷。

  一是通过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按照省政府法
制办的统一部署,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对全市所有行政机关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三定”方案,反复进行了梳理、归纳,逐一审查确认。在各有关单位自查
申报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市直行政机关(含二级单位)共58个,垂管单位16个,全市在编、在岗并持有执法证(含监
督证)的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共有近3000人。

  二是通过对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进行了一一确认,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的法治责任。市政府法制办对全市行政执
法主体填报的执法依据逐一审查并发布确认函,明确提出未列入本次确认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不得作为相应单位执行执法依据。要求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
规、条例为基础、对照新旧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资格及其各项行政权利依据的梳理,在广大行政执法干部中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干部的思想和业
务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本领,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通过这次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我市将进一步总结经验,要求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全力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的落实,打造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实现行政管理工作从行政手段管理向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