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积极开展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地方标准体系建设
【本站7月30日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重大战略部署,温州市治水办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开展“五水共治”标准体系建设活动,温州市水利局以此为契机,组织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中型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规范》、《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范》、《海塘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和《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管理规范》等温州市地方标准规范研制工作,上述四个规范已于6月25日由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7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今后温州市水库、海塘、水闸和农村水电站等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有了自己的标准。
据了解,这是我省范围内首批发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市级地方标准规范,对规范温州地区中型水库、水闸、海塘和农村水电站工程运行管理行为,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技术指导意义,标志着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地方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
这四个规范研制工作从2014年9月开始,编写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化工作要求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地方标准编写的要求开展,文本编写过程严格执行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其中,《中型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规范》适用于温州辖区中型水库,小型水库可参照执行,其内容规定了中型水库工程运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并规定了管理组织、档案管理、调度运用、工程检查、工程监测和维修养护方面的要求;《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范》适用于本辖区大、中型水闸,小型水闸可参照执行,其内容规定了水闸工程运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管理组织、档案管理、控制运用、工程检查、工程观测和维修养护;《海塘工程运行管理规范》适用于设计防潮(洪)标准20年一遇及以上海塘工程的运行管理,其他海塘工程运行管理可参照执行,其内容规定了海塘工程运行管理的管理组织、档案管理、工程检查、工程观测和工程维修养护的基本要求;《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管理规范》适用于单站装机容量为50MW及以下水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咨询、服务和评审可参照执行,其内容规定了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安全运行管理、绩效考核和持续改进等。
目前,四个地方标准规范已在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日常运行管理中得到运用。通过标准化管理将有效促进人员安全意识更加到位,生产运行更加科学,规章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技术更加先进,工程设施更加可靠,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为全面推进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化管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