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察支队喜获“杭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8.04.2015  18:52

  

  日前,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杭州市文明单位、文明街道的通报》(杭文明委〔2015〕7号),市环境监察支队被命名为“杭州市文明单位”,是全市旅委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今年3月,市文明办刘婷副主任率检查组对支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刘雄伟支队长向检查组汇报了支队创建工作的进展和相关成果。刘支表示,作为一个基层窗口单位,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对支队队伍建设是一个非常好的抓手,能督促支队集体充满正能量,尽职尽责为老百姓解决困难。同时队伍建设又是支队最大的特色,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带头干,老同志积极“传帮带”、为新同志树榜样,支队上下思想统一,才能更好地完成全市环境监察执法任务,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最佳支队,2011年还被评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

  刘婷副主任在听取了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支队在精神文明建设和监察执法业务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刘婷副主任也强调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任重道远,特别是杭州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又是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对支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贯、打造品牌浓厚氛围及志愿者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支队队员能在今后工作及日常生活中不断改进,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树立文明形象。

  “杭州市文明单位”的获得是市委、市政府对支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和支持,更是对支队的激励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支队将全力以赴推进环保执法工作,积极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升级版,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内涵,切实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为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