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环保局三举措规范行政处罚案卷

13.11.2014  19:02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奉化市环保局通过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确保依法行政。在宁波市环保局组织开展的2013年度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中,奉化市环保局获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

一是规范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格式。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制作诉讼文书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格式,在分项写明的方法、数字的用法、标点符号的用法等方面做了规范的统一,全面提高了案卷质量,保证行政处罚案卷的整洁和规范,增强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二是实行电子化案件处理程序。规定各环境监察中队上报行政处罚案件前必须先将案件输入奉化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系统,要求严格按照网络平台的流程步骤操作,并规定书面材料须和网络平台的操作保持同步,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开、公正、透明和及时。

三是制定行政处罚案件退回制度。对行政处罚案卷审查过程中发现法律文书不规范、执法主体不合法、认定主要事实和法定情节无证据佐证或者不充分等情况的,一律将案件退回到原监察中队重新办理,保证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进一步确保依法行政。(奉化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