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民政局“狠”措施全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4.12.2014 19:5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乐清市民政局11月份出台的《民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规定》对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规定了一系列硬性措施。要求局公务员、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凡48周岁以下均须按统筹安排考取行政执法证;符合参考条件并上报参考的人员,参考第一年未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并扣除相应的考核奖金;第二年仍未获得行政执法证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扣除相应的考核奖金,同时取消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资格。(乐清市法制办 乐清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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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014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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