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林业局加强林业行政许可案卷规范管理工作

08.01.2015  18:22

  近期,市评议办和市法制办等部门对温州市林业局的林业行政许可案卷质量开展监督检查。从检查结果反馈情况来看,温州市林业局的行政许可案卷主要存在着缺受理申请通知书、收件凭证、送达回证等文书,复印件上无核对签章,重要内容的文字涂改处无校对签章,内部审批表上审批人员的签名和单位审批章不齐,案卷装订不规范等问题。温州市林业局对反馈情况高度重视,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一、完善各项行政许可案卷材料。一是增加申请受理环节。考虑到申请人不需要直接到市级林业部门递送材料,温州市林业局决定以收到的邮寄材料作为申请受理时间,并通过邮寄或短信的方式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二是完善送达回证材料。针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情况不明问题,将改变以往统一表格签收形式,采取一卷一送达回证的形式予以归档。三是增加申请材料收件凭证,充分实现行政许可程序的规范性,服务性,真正做到将服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林业行政许可档案整理。针对部分行政许可案卷存在着审批人员未及时在纸质材料上签名、盖审批章等问题。一是改变、规范卷宗归档整理时间及方式。一方面是对今年所有的纸质行政许可卷宗进行全面检查整理,发现问题的马上进行补签和盖章;另一方面缩短行政许可案卷的整理归档周期,改为按月进行整理归档。二是规范行政许可案卷目录制作。按照案卷档案管理的要求,列出案卷必备的材料目录,并按要求进行排序,使案卷的目录清晰、排序合理。三是规范许可案卷装订。将整理完善的材料,按照一案一卷、统一卷皮、统一规格、目录规范、排列有序、逐页编号、装订整齐的要求,逐卷整理装订行政许可案卷。

  为提高行政许可水平,贯彻落实行政服务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提高行政许可水平,温州市林业局以此次评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以往在行政许可案卷档案管理的工作经验,根据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流程,对经县级林业部门审核、报送的行政许可案卷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一是要规范行政许可案卷材料装订。要求县级林业部门报送的行政许可案卷纸质材料需统一格式制作,统一使用A4纸进行整理,材料要装订整齐。二是要求县级林业部门及时报送行政许可案卷材料,在系统审批流程结束后立即将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整理上报,寄送的申请材料必须同时附上县级林业部门开具的受理通知书和收件凭证。三是要求县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对重要内容的文字涂改处要加盖校对签章,或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强化材料的核对工作,对材料中复印件要核对原件无误后,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温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