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动车环保检测业务将全面社会化
26.12.2014 16:32
本文来源: 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关于“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增强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要求,近日,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对我市现有的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委托工作进行调整。即深入推进机动车排气检测社会化服务,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业务委托程序,鼓励环保排气检测站和公安安全技术检测站应统一规划、选址、建设,实施“两站合一”并合理配置检测线数量。同时,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数量限制和布局限定的规定,鼓励不同所有制检测机构平等参与竞争,充分利用市场调节机制,促进检测能力、质量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21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站,总计有83条在用检测线路,39条在建检测线,年检测能力97万余辆次(在建检测线全部投运后将达117万辆次),这21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均由企业投资建设,取得相应资质后,由市环保局进行委托,开展检测服务业务。此《通知》下发后,环保部门将不再控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数量和布局,凡是符合机动车环保检验资质许可条件的,且获得计量认证资质的,均可开展检测业务。环保部门会在官方网站等网络媒体和办事窗口及时公布当前机动车保有量、排气检测机构数量、位置分布情况、检测量、相关政策和标准等信息,在排气检测站立项审批环节前,向拟申请建设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并告知经营风险。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环保部门对其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机动车排气检测业务委托。获得委托的检测机构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数据负责,并自由参与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社会上的企业,获得资质和认证后,可以自己去建检测站。环保部门将不再控制他的的数量和布局。但是会通过一些手段确保他不作弊。”相关负责人如是解释。
据悉,市环保部门将通过加强巡查、抽查及远程监控等方式,对检测站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对合格车辆进行随机现场二次复查,联合质监部门对各检测站的质控体系进行检查,以及利用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手段,督促检测站规范化运行和管理,严厉查处违规操作或者作弊等行为。对于违法、违规的检测站,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业务委托,以确保机动车排气检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对逾期未参加定期排气检测或者初检不合格未及时治理而逃避复检的车辆,市环保部门将进行跟踪处理。一是利用遥感检测技术,对经过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初步的筛查,对发现的高污染排放车辆进行抽查。二是联合交警部门采用道路人工检查和智能卡口自动抓拍等手段,对未领取环保标志或者标志过期,以及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现场及非现场查处。三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停车场和重点用车单位车辆进行抽查。
想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的公众,可以通过杭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www.hzepb.gov.cn查询,或关注市环保局新浪官方微博“杭州环保”、腾讯微信公众账号“杭州环保”了解相关信息。(通讯员 裴斐 本站记者 唐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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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2014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