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公租房互换服务已累计惠及144户家庭

16.07.2015  19:40

  记者从市住保办获悉,自2013年推出市本级公租房互换便民举措以来,已惠及144户承租家庭。同时,通过房源调整服务已满足105户承租家庭。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本级公租房保障家庭实际需求,优化租后房源管理模式,2013年5月,市住保办通过总结公租房房源配租管理经验,对现有市本级公租房房源配租管理政策进行优化,建立起房源调整管理机制和房源互换平台,凡符合规定的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可按相关流程办理房源调整或互换手续。截至目前,市本级公租房调整互换服务已惠及249户承租家庭。
   承租家庭成员人数改变可申请调整房源
  为切实解决保障对象的实际需求,因结婚、生育等原因导致保障家庭人口增加;因家庭成员死亡、离异等原因导致保障家庭人口减少;因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必要调整配租房源户型的,可以按照配租原则申请调整配租房源户型。
按照市本级公租房房源调整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本级公租房承租户须将填写完整并盖章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市住保办受理窗口(浣纱路179号一楼大厅),由市住保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定期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承租家庭之间自愿达成意向可申请房源互换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保障对象需求,已选定房源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若所租赁房源的区位、楼层等原因不能满足生活需求,双方在遵照“自愿平等、自由选择、互不经济补偿”原则下,均可在租赁期内申请相互调换房源。
  记者了解到,整个房源互换流程操作起来比较简单,公租房住户若在换房大厅上看到条件合适的房子,与对方达成调换意向后,填写房源调换申请表等材料交给市级公租房经租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房源调换双方可办理调房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后,租金自新的租赁合同签订下月起变更,租赁期限仍按原租赁合同确定。
  公租房承租户如有换房意向,可以登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自助换房信息大厅”栏目,按照相关提示进行信息填写,便可实现自助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