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5月27日起受理

25.05.2015  11:31

  5月27日,2015年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启动,这次受理面向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申请家庭可到用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无用人单位)提交申请。

图为普德人家项目实景


  今年公租房申请的条件:一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二是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其中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图为景冉佳园项目实景


  按配租原则,市住保办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定期(每两个月)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可选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根据公租房优先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高龄、烈属等群体享受优先保障。

图为彭埠单元项目实景


  2015年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推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7个,房源4695套。房源分别为彭埠单元884套(一居室522套、两居室362套)、象山人家1983套(一居室1195套、两居室788套)、普德人家902套(一居室712套、两居室190套)、北城铭苑194套(均为一居室)、景冉佳园285套(均为一居室)、都市阳光华苑274套(均为一居室)、都市阳光乐苑173套(均为一居室)。上述房源计划,将根据申请家庭的结构比例适时调整。
  租金标准按照《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杭价服〔2012〕12号)、《杭州市物价局等3部门关于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杭价服〔2014〕96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土地等级实行差别化租金,其中:彭埠单元标准租金为16元/平方米•月;象山人家、普德人家、北城铭苑、景冉佳园标准租金为12元/平方米•月;都市阳光华苑、都市阳光乐苑标准租金为10.5元/平方米•月;非成套房源租金标准按照下调一个土地等级租金标准执行。如果申请家庭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可申请租金减免。
  如果您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可在5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申请。具体内容可查阅25日《杭州日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2015年受理通告》(2015杭公租市级字第001号),或拨打87923882电话咨询,也可向各区住建局咨询。

 

附:市住保、区住建部门办公(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单位 办公(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市级审核机构) 上城区浣纱路179号 87923882
上城区 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楼,上城区新行政服务中心4楼 87926021
下城区 白石巷256号,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城北体育公园对面) 87896811
西湖区 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二楼建设窗口 88156313
江干区 凤起东路888号(运河东路200号),新达城大厦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 87654172
拱墅区 香积寺路187号,拱墅区住建局一楼办事大厅 85356881
高新开发区 (滨江) 滨江江南大道87号,国土建设大楼810室 87795750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下沙)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管委会西楼427室 86911160
西湖风景名胜区 龙井路3-1号,西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窗口 87179603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迎康路28号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二楼56号窗口 82987967
市租赁房投资公司 (市级经租管理单位) 上城区浣纱路179号一楼办事大厅 8791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