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确保新居民子女“入好学”
24.11.2015 19:36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目前,在普陀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新居民子女为3000余名,占新居民子女学生总数的57.5%。
一是加大办学扶持。2015年出台了《关于印发普陀区民办教育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小学、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元、1700元补助办学经费(含免杂费补助),每年给予3万元校园安保费用补助,对考核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提高生均办学经费补助金额15%和10%奖励,对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合格的骨干教师分别给予每人5000元、3000元奖励。
二是推行积分入学。2015年8月底普陀区正式实施户改制度,区外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公办学校一律纳入居住证积分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外来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学校的,申请人可到各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居住证积分管理窗口受理,经审核后按申请人积分高低及实际居住地安排到相应学校入学。目前,100余位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申请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出台《2015年普陀区外来随迁子女教育圆梦助学办法》,从2015年起,对符合条件的外来随迁子女(指初中新生)试行教育圆梦助学行动,公办初中一年级接纳圆梦助学学生数量控制在平均每班1-3名以内。
三是扩大招生宣传。向全区各小学、幼儿园下发《居住证积分管理知识问答》和《招生预告—告家长书》,累计达5000余份;在普陀教科网站公告栏发布招生相关政策,目前,相关栏目点击量达3000余次;通过今日普陀、舟山晚报、渔港会客厅等宣传招生政策,在外来流动人口密集的小区、社区、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积分管理知识,解答新居民子女入学问题。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4.11.2015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