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将于2月2日至6日举行

17.01.2015  02:00
  1月15日,市政协召开十届十六次常委会议,决定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于2月2日至6日举行。市政协主席叶明主持会议。张鸿建、董建平、赵光育、朱祖德、张必来、汪小玫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和龚正书记在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市两会”工作时讲话精神,听取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建议案、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审议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杭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提案工作报告(审议稿);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杭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报告人名单;审议通过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审议通过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建议案(草案)。
  会议指出,开好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做好新一年政协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杭州市委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主题,全力聚焦改革发展,积极助推法治杭州建设,更加务实创新,提高工作质效,不断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杭州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实现高起点上新发展、继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作出新贡献。要精心筹备好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提案发言和协商议政的质量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当好表率,带动广大委员在全会中发挥主体作用。(本站编辑 刘娟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