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提升商务行政审批效能服务企业

23.02.2016  11:54
 


舟山市商务局在“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大行动动员大会后,认真查找制约商务经济发展的短板,针对服务企业效率不高、审批流程不够精简等问题,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主动简政放权,将“自我革命”推向纵深。



一是流程再造。彻底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审批制度,在原有基础上,将局内部业务处室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备案等4项备案事项全部集中到窗口,实行“一窗受理,统一办结”;推进多事项合并“一站式”审批服务,让企业告别“多头跑”,建立内部审批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运行机制,对涉及两个以上内设处室办理事项,坚持“内转外不转”原则,由窗口牵头落实,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打证由局内部业务处室转移到窗口执行,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等事项由处室初审、分管领导同意后备案,优化为受理、审核、批准由窗口工作人员一岗办理。



二是简政放权。取消“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事项。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打证权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权限下放县(区),实行属地打证、备案。积极要求省商务厅将“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审批”打证权限下放到市商务局执行,同时积极与省商务厅争取协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典当行变更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省级打证权限下放事宜。



三是压缩时限。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外贸经营者备案、对外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等4事项实施网上预审,窗口即时办理。其中加工贸易合同审批,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核发2事项原为承诺件,业务量占2015年办结商务行政事项的80%以上;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等事项,承诺企业递交材料完整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共涉及7项行政事项,原法定审批时限共计200工作日,原承诺时限为46个工作日,现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54%以上;对于典当行变更审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等打证环节在省商务厅的事项,承诺6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4件事项,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2%。


四是“容缺审批”。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材料或手续暂缺的,只要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可先予受理并进入审批流程;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全程做好跟踪指导服务,积极主动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完善审批代理制度,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审联办,重新修订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等各类示范文本,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同时我们将加强互联网审批服务的应用能力,进一步整合网上审批资源,将商务部、商务厅网上业务系统端口移到行政审批窗口,提高网上审批和预审的比例。实现加工贸易合同审批、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核发等事项全程网上审批、窗口发证模式。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和第三方平台等多种渠道,征求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审批人员的审批行为,做到行政审批公开、公正、公平。(舟山市商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