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人员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须知
一、适用对象及办证类型:
1、 非浙江省户籍人员,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可在本市提出普通护照全类型、大陆证全类型申请,但不可以申请港澳通行证空白证及旅游签注。
注意:不受理特岗报备人员跨省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2、 浙江省内非杭州市户籍人员,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可在本市提出普通护照全类型、大陆证全类型、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的申请。
3、 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可在本市提出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的申请,具体办证内容请另行参阅《内地居民赴港澳商务办理须知》。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可在本市提出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应邀赴台签注的申请,具体办证内容请参阅《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相关申请须知》
二、异地申请办证需提交的材料:(旅游类签注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往来台湾证及其他类型签注请具体参阅办证须知内容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一)非浙江省户籍人员办理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四类具体对象和受理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6周岁以下子女可不提交身份证);
(3) 交验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 交验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本市居民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并提交复印件。
2、在杭就业、就学人员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 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在杭连续正常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补缴、未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
(4) 就学人员(指16周岁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3、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6周岁以下子女可不提交身份证);
(3) 符合前款2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指就业、就学证明);
(4) 交验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就业、就学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并提交复印件;
(5) 交验申请人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在符合前款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暂(居)住证上已登记同住人信息,且同时暂(居)住期限已满6个月。
4、 年满60周岁(含)以上,且在杭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 交验申请人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
5、 在杭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换(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 换发证件需提交原持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 交验申请人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
(二)浙江省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办理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的四类具体对象和受理条件(不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1、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换发证件需提交原持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证不需提交);
4、特岗报备人员需提交人事主管单位意见;
5、交验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
6、若暂(居)住证不满6个月(含)以上的,符合(一)规定1、2、3种情形的,也可以提供相应材料并提出申请。
三、注意事项:
1、非浙江省户籍人员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取证时限为30日,申请人也可通过咨询电话87280185、浙江省公安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杭州市公安局微信等查询办证进度;
2、非本市户籍人员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除“应邀赴台”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之外,其他均需申请人本人到现场办理;
3、暂(居)住证刚换(补)发的,需要新旧两本暂(居)住证同时提供以确认在杭连续居住时间,暂(居)住证登记事项变更衔接时限为10日,遗失补发、到期换发等新旧证的衔接时限为3个月,超过时限要重新计算申请人在杭连续居住时间;
4、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可就近选择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证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杭州市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 周一 ~周六 上午8:30 ~ 12:00
下午14:00 ~ 17:00
夏令时 下午 14:30 ~ 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红门局路1-1号(西湖银泰停车库入口旁)
五、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0571—87280185
投诉监督电话 0571—87280536
杭州市公安局网址 www . hzpolice . gov . cn
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附:《在学证明》样表
在学证明
杭州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兹证明 ,性别: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起被我校录取为 班学生,目前仍在我校(院)就读。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校名称及公章
签署日期
注:1、该证明仅办理出入境证件使用,如有涂改无效;
2、该证明为学校签署日期起30天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