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多形式宣传新《广告法》

16.10.2015  18:02
   今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正式施行。修订后,新《广告法》的内容由现行《广告法》的49个条文扩展到75个条文,新增了关于规范广告代言人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广告、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未成年人广告管理、强化对大众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等多项条款。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公众微信微博平台及广告工作各业务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宣传新《广告法》;通过指挥平台,向执法终端(手机)推送新《广告法》条文供执法人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带头学习新《广告法》,把握节点、突出重点、厘清职责,找准定位,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增强法制思维意识,做到监管人员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确保新《广告法》落地生根,并结合培训内容,就如何查办广告大案、要案开展交流研讨,加深了参会人员对新《广告法》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广告监管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温州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