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破“三难”提升产业集聚区统计工作水平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浙江省产业集聚区统计监测报表制度》,搜集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统计资料,为产业集聚区发展决策和考核评价提供数据支撑,温州市统计局高度重视,着力开展实地调研,积极改进产业集聚区的统计工作落后局面,协调各方统计工作职责,提升产业集聚区统计工作水平。主要做法如下:
一、扎实开展实地调研,督促产业集聚区各分区解决统计力量配备不足的难题。 9月9日,温州市局与温州市发改委联合组织实地调研活动,赴统计基础较薄弱的翁新分区和柳白分区进行调研。鉴于两个分区管委会暂时还没有正式挂牌成立,统计力量相对较为薄弱,统计工作的职责分工也没有完全确立。温州市局要求两个分区要在现有条件下明确统计工作职责分工,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温州市局及相关的县(市、区)局协助做好分区的各项统计工作,使集聚区各项数据上报工作顺畅进行。
二、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现场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9月18号,温州市局召开集聚区专题协调会,参会方除了产业集聚区四个分区的相关人员外,还有分区所在的县(市、区)统计局以及温州市局各专业处室的相关负责同志,各方分析了自身统计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坦诚交换了如何提升产业集聚区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解决产业集聚区统计工作的问题达成了共识。集聚区分区所在县(市、区)局将加大力度支持分区开展统计工作,加强分区相关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温州市局也会加大力度支持集聚区核心区开展统计工作,集聚区核心区也会加大力度协调整合各分区的统计工作,使整个集聚区的统计工作分工明确,齐抓共管。
三、落实数据上报的各方职责,全力解决应统未统的难题。 产业集聚区分属于不同的县(市、区),与原有的按行政区划统计不一致,统计数据上报的归口和协调上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统计困难的局面。针对这个难题,温州市局积极协调,落实各方责任,集聚区各方主动提供集聚区辖域内的企业名单,温州市局进一步明确全市产业集聚区企业的名单,要求各负其责,统筹解决数据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