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局注重三“新”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14.10.2016  18:04

  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统计为部门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是各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来源。近年来,瑞安市统计局加强了部门统计管理方面的实践,主动适应新常态,树立工作新理念、融入发展新格局、实现质量新高度,努力推动部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创新部门统计管理思路。 新时期统计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情况越来越复杂,单纯依靠我们政府统计自身的力量已远远不能满足各方需求。我局及时转变观念,改革创新,由单纯“做报表”向“做报表”与“管统计”并重,有效地强化部门统计管理和协作,进一步改善统计环境,充分发挥部门统计的优势,充分利用部门统计的成果,提升部门统计管理水平。 

   二是创新部门统计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整合部门数据管理和共享机制。各部门确定一名统计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和对外提供,承担本部门与市统计局的沟通对接。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把实现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作为重中之重工作,加强对接与沟通,加大政府部门间数据反馈、共享力度,实现资源的集约发展,使统计局与部门统计的数据共享机制运行顺畅。二是完善部门预估预报的监测制度。部门要对每月的经济指标提前做出预估,对于排名靠后或落后于目标任务时间进度的,向市领导及有关部门提出预警。通过严格的监测预警制度,不断提升统计服务大局的能力和作用。三是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化。由每个季度召开的部门联席会议改为季度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经济专题研究会)、月度召开经济指标碰头会。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部门统计指标变化情况。同时能够进一步规范数据指标,避免数出多门,杜绝指标说法不一、数据不齐。 

   三是创新部门统计考核手段。 为了进一步抓好部门统计管理工作,规范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等业务流程,切实抓好数据报送和加载的协调工作,我市从2013年开始,连续多年将部门统计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工作的年度综合考核,出台部门统计工作考核细则,对部门统计工作进行具体规定,修订更为完善市直单位综合考评统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运用考核的指挥棒,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