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局改进加强重点开发区域统计服务区域开放发展
今年以来,宁波市统计局着眼监测反映区域开放发展新动能、新内涵,运用重点开发区域统计制度,突出确保数据质量和发挥统计效用两个关键,抓好核算方法完善、统计业务培训、数据采集组织、数据审核评估以及数据分析服务等多环节工作,全面扎实推进重点开发区域统计工作。
一是改进核算方法,推动核算制度接轨。为全面反映各区域实际状况并为开发区和县(市)区实施分开考核奠定基础,年初对重点开发区域季度GDP核算方法进行三方面改进:规模以上工业的核算方法改为利用生产法占50%和收入法占50%的两种增加值计算方法相结合计算增长速度;建筑业的核算方法改为利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增长速度(占70%)和建筑业总产值增长速度(占30%)的加权计算增长速度;规模以下工业和规模以下服务业结合三经普数据核定基数,增长速度利用区域所在县(市)区的相关行业规模以下增长速度。进一步推动重点开发区域与县(市)区核算制度接轨。
二是组织培训学习,夯实统计业务基础。重点开发区域统计涉及指标繁多、专业性强,牵涉范围广,统计人员不熟悉业务则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证。为确保统计监测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市统计局积极与市商务委衔接协调,联合组织召开全市重点开发区域统计工作培训会议,重点培训统计业务知识并对重点开发区域核算方法进行讲解。
三是确定单位名录,及时互动交流释疑。重点开发区域实行规上限上单位园区自行上报制度。市局对园区在年初上报的单位进行比对以确定当年的名录,并结合三经普数据核定规下限下基数,同时建立QQ群,加强交流讨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释疑。
四是注重审核评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重点开发区域基层统计基础薄弱,对上报的报表进行数据审核环节就显得特别重要。通过对总量数据以及重要结构数据的对比和分析,分析判断其合理性,对异常数据进行核实和修正,将差错消灭在源头,确保数据接近实际。
五是提供反馈服务,发挥统计成果咨询效用。重点开发区域的工作时效性强。市局和各园区以及相关专业保持沟通顺畅,确保统计数据采集渠道的畅通,同时按时保质完成季度年度核算工作,将统计数据第一时间反馈给相关单位,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