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局强调以“四强”力推统计法制工作新突破

07.01.2015  17:11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依法统计,日前,宁波市统计局部署以“四强”力推新年度统计法制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认真学法强内力。 要求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结合统计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会议《决定》,切实提高对会议《决定》的认识,特别是要围绕真懂法,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决定》为工作指南和行动纲领,在思想上进一步确立统计法律法规体系,做到心中有法,行为有规,行动有章,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二是深化普法强外力。 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认真回顾“六五”普法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仔细的查缺补漏,切实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年的各项工作。同时以贯彻《决定》为抓手,加大统计宣传力度,优化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强化宣传效果。

三是严格执法强威力。 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进一步推动和深化《统计法》的贯彻实施,全面提高依法治统能力,进一步强化政府、机关、企业与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加大对一切统计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同时进一步充实统计法制工作队伍,整合力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统计执法办案水平。

四是健全制度强能力。 根据《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情况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结合宁波统计工作现状,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宁波统计管理办法》进行全面细致的修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落实统计法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实现专人专岗,真正将统计法制工作落到实处;完善片区工作站统计法制工作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夯实一线工作基础。坚持做到以制度为保障,以责任为己任,全面提升全市法制工作整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