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四结合”提升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实效

05.03.2015  16:41

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作为社会统计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注。温州市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采取“四结合”措施提升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成效。

一、评价内容:领域与指标相结合。 参照全省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制定温州市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对指标体系中的部分指标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综合评价涉及人口发展、生活质量、公共服务、社会稳定、生态环境五大领域40项评价指标,既有对五大领域的评价排序,又有对40项指标的评价排序,从不同层面去反映各地社会发展状况。

二、数据来源:部门与地方相结合。 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数据量大面广、涉及部门多,市局采用分部门收集与县(市、区)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充分发挥部门统计数据管理“三比三审”作用,来相互验证评价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和衔接性,严把源头数据质量,为社会评价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持。

三、评价方法:静态与动态相结合。 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通过社会发展水平排序,能静态地反映各地社会发展的水平和层次;二是通过社会发展速度排序,能动态地反映各地当年社会发展的工作成效,做到各有侧重、统筹兼顾。

四、评价结果:整体与局部相结合。 评价既有对全市社会发展状况的总体评价,包括社会发展水平层次分析、社会发展地区差异分析等;又有对所辖11个县(市、区)的具体评价,深入分析各地的相对领先领域和指标、相对落后领域和指标,为各级党政领导掌握社会发展状况、查找差距、开展互学互比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