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安监局“三注重”推行说理式执法

11.12.2015  10:12
            针对龙泉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特点,龙泉市安监局倡导树立“人性化执法、保护性监管”理念,“三注重”推行说理式执法,在规范制作文书的基础上,做到“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始终把说理、释明作为一种创新理念主动贯穿于执法的全程。 今年以来,龙泉市安监局共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15起,无错案,无行政处罚复议和诉讼案件。
            一是注重说理式执法推广。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向说理式执法文书运用成熟单位学习,编印常用类型案件的说理式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增强示范文本的应用,在文书中阐明法理、事理,对检查出的违法行为、事故隐患,说清违反法律法规的名称、具体条款,整改的具体要求、完成时限等,使执法办案工作中全面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从原先的被动接受,转变成一种工作习惯。
          二是注重调查取证工作。要求办案人员针对“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果”五个方面有计划地开展调查取证,防止随意性,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做到证据的收集满足违法事实的认定、证据的提取符合法定程序,从而使证据链完整并能相互印证。
          三是注重法律事实论证。该局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重视法律的适用,对适用的法律条款名称、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诠释,使监管企业、经营户可以知晓违反的法律条款以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性质、违法程度和危害后果,对案件进行客观分析,准确定性,并将使用法律条款及适用自由裁量权的理由作详尽说明,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性质,处罚和教育得到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