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委副书记金建新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要求
5月3日,湖州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矫正委主任金建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建新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局长汪少华代表矫正办作工作报告。
会上,金建新充分肯定了全市五年来的社区矫正工作,他指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协同配合紧密,工作扎实有效,特色亮点明显。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脱漏管率均控制在省控指标内,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金建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真正重视。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把社区矫正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平安考核的内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探索,创新举措,破解难题,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要求,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来筹划部署。 二是工作上要真正到位。 要按照“收得进、管得住、矫治好、能回归”的总要求,围绕“一提高三确保”目标(全面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确保无专职人员不落实、无脱漏管、无重新犯罪尤其严重刑事犯罪发生),进一步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创新思路、落实措施,确保取得扎实的成效。教育引导要更细致,行为督导要更严格,困难帮扶要更务实。 三是合力上要真正强化。 党委政府要主动参与、牵头协调。各级政法委要主动作为,及时协调社区矫正工作事项,着力解决问题。人民法院要慎判缓刑、依法收监。对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和收监执行的,要及时作出裁定。人民检察院要强化监督、提出建议。要强化矫正执法、文书送达、部门衔接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公安机关要深度介入、查处违法。要全力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执法工作,坚决防止由于衔接不紧、工作不力而产生脱管、漏管现象。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力量、完善机制。要统盘谋划,加强矫正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专管员)、社会志愿者三位一体的矫正工作队伍。人力社保部门要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就业、培训等问题。卫生部门要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矫治提供指导和服务。民政部门要筹划好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好相关扶助、救济政策等,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是基础建设上要真正加强。 要切实加强直属司法所建设。要选好配强司法所长,给予优先待遇,要关心关爱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同志,参照专编人员同等享受司法助理员津贴。要着力提高“专管员”能力素质,按照省1:20的配比规定,实行统一招录、统一待遇、统一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稳定、素质较高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绝不能因为侥幸心理而不重视这项工作,绝不能因为待遇差距大而留不住人,绝不能因为专管员不达比例而出现脱漏管、重新犯罪案件发生。要重视做好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招募志愿者,确保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都有一名相对应的社会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