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31.12.2014  10:40

  菏泽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认真督促建立、公布和执行处罚裁量基准,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着力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努力确保执法程序行为和结果规范、合法、公正。


  一、出台《菏泽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014年5月,菏泽市重新修定了《菏泽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菏府法发〔2014〕9号),就执法证件的申领颁发、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审验、暂扣、吊销和注销等进行详细规定,实现了执法证件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二、公布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强制主体,完成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工作


  一是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共74个、市级行政强制主体58个。二是对持证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菏府法发〔2014〕10号),重点对不符合执法资格条件的“三类人员”(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集中进行甄别清理。经清理,共注销行政执法证3408个(市直部门343个),公布审验后的有效执法证件12797个(其中市直部门1960个)。三是将执法资格清理和证件管理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将执法资格清理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纳入2014年度县区和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同时适当增加上述工作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的权重和分值。


  三、建立并落实执法证件“严进、严管、宽出”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网管员”队伍,突出一个“责”字。组建了一支50多名市直部门专职“网管员”组成的网管队伍,具体负责《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市法制办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为“网管员”具体负责证件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二是提高办证准入“门槛”,突出一个“难”字。在工作中坚持做到:申请办证人员花名册必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同级编制部门公章,方予受理。受理后严格审查,凡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一律退回。三是严格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突出一个“严”字。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由市法制办统一组织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考试不及格的进行补考,经补考仍不及格的,执法证不予办理。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各部门组织进行,专业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一律上报所属法制机构备案,不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执法证不予办理。四是建立实施执法证件档案管理制度,突出一个“管”字。实行执法情况记录和行政执法档案“百分制”管理制度。除为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执法档案外,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模式,对行政执法证实行“百分制”管理,具体做法是:以2年审验时限为一个计算周期,在2年内,凡行政执法行为被举报、投诉经查属实的,法律知识考试不过关的,或执法决定经复议或诉讼被变更、撤销或被确认违法的,一律对责任人进行扣分并计入本人行政执法档案。五是畅通行政执法人员出口,突出一个“宽”字。对自愿退出执法岗位或退休、辞职、辞退、调离执法岗位以及其他不适合继续执法的及时收回证件并予以注销;丢失证件一律登报声明作废,补办证件一律持登报声明重新申请办理。六是实行“末位待岗”管理办法,突出一个“紧”字。今年,菏泽市试点了对非财政供养的执法人员实施“末位待岗”管理办法,即:按审验考试成绩确定百分之七十上岗人员,剩余百分之三十待岗培训,待岗培训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由所属政府法制机构统一保存,半年后待岗人员重新参加法律考试,符合持证条件的返岗执法。2014年市直部门“末位待岗”执法人员216人;县区“末位待岗”人员1260人。


  四、扎实做好有关部门依法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的备案工作


  为做好部门证件备案工作,2014年7月,菏泽市专门下发菏府发函〔2014〕8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将使用的行政执法证件向市政府进行备案。截止10月底,包括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气象局等在内的16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已全部按要求将使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件进行了备案。


  五、强化执法监督,实现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


  一是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投诉电话(0530—5310639),制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执法监督文书一)、《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执法监督文书二)。2014年以来,市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共下发各类执法监督文书100余份,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200余人次。二是开展执法档案大检查,实现行政执法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率先出台《菏泽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菏政发〔2011〕19号),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同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档案局组织开展了多次行政执法档案大检查活动,检查部门20多个,提出建议30多条,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整改。三是连续开展“菏泽市十大行政执法标兵”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坚持开展用身边的先进事迹教育身边的人的活动,积极发挥正面示范引领作用。2013年以来,连续组织开展20多场报告会,受教育执法人员近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