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大力推进 “三百一争”专项督导工作

19.09.2018  17:46

【本站9月19日讯】近日,舟山市、县(区)两级水利部门结合地方水利建设发展实际,全面排摸,深入分析,主动作为,大力推进水利建设“三百一争”专项督导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领导带队”制。市、县两级已正式制订出台了《2018年水利建设“三百一争”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结合局领导服务联系基层制度和2018年重点水利项目蹲点指导服务工作,明确了“一名领导、一个处室、一套专班、一项一人、一项一策”的督导工作机制。每个督导专班由1名局领导带队,确定1个联系处室,1名处室负责人具体协调,若干名干部或专家组成,每月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形成督查清单意见。市本级已作出部署,由局领导带班,分五组于9月21日前完成四个县(区)、新城管委会、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及市水务集团的第一轮“三百一争”督导工作。

二是强化水利统计,形成“项目销号”制。结合全市每月水利投资统计,梳理全市进度滞后水利项目,建立督导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进展正常后再销号。对入库项目制定统一的分月督导方案,按“一月一督导”的要求逐月明确督导重点。实行“一月一会商”制,共商市级协调问题对策措施,及早统一布置分月督导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减少交叉重复,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抓住督导重点,建立“一项一策”制。对列入省厅、市局督导的重点项目,开展动态深度联系,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汇总,建立“一项一策”,及时分析滞后原因及存在的困难,确定下步推进措施。如有确需上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研究解决,确保顺利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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