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多措并举降成本补短板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日前,江山市出台《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加快工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推动企业降成本,补短板,提高工业经济的质量和效益,抢占发展制高点,促进工业经济新一轮赶超跨越。
一、降成本,激发企业创业活力。一是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精简审批环节,市级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盖章等审批前置条件和材料一律取消。深化中介机构管理改革,完善出台中介服务目录,规范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效率。建立“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机制,各审批部门建立“一人领衔、全程服务”机制。二是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微企业税费等各项优惠政策。全面梳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属于上级部门规定且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下限执行或免于收取。制定出台工业项目综合(分期)验收及分割办证暂行办法,工业用地履约保证金下调50%。新落户工业项目暂停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白蚁防治费等行政事业收费。三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简易化制度,加快僵尸企业的破产重组。扩大企业搭桥专项资金受益面,全力支持年缴税金5万元(含出口退税)及以上工业企业的贷款还贷资金周转,借用额度从不超过企业到期贷款额的70%提高到100%。完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合理做大注册资本金规模,单个企业贷款担保限额提高到1000万元,担保费下调50%。四是降低企业管理成本。鼓励企业与专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对企业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并进驻企业进行生产、工艺、流程等一体化服务,给予实际支付费用1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3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管理创新试点企业和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
二、补短板,支撑企业创新发展。一是大力引进公共创新载体。对引进大院名校及科研院所在本市注册企业并以市场化运作,服务全市工业经济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经认定给予50-30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前3年按其为本地企业服务收入实绩的1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可达30万元。对引进以办事处形式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机构,3年内给予每年1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对新引进从事科技、人才、管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累计服务本市制造业企业15家以上、服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是支持企业协同创新。鼓励科技研发外联外包,支持由企业出题,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进行技术攻关,对项目实现产业化,给予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实际支付额的20%补助,最高可达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技术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及省级工业新产品并通过验收(鉴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优秀工业新产品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并实现产业化生产的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和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网上备案确认的省级工业新产品给予每个0.3万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5万元。三是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对引进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在本市创办符合产业导向、拥有核心技术、市场前景好的企业,且该创(领)办人才在企业内所占股份不少于30%的,根据团队、产业符合度、项目先进性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A、B、C三类,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奖励,并给予500万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全额贴息、市内购房、人才落户、子女就学等方面支持。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四是引育产业技术工人。鼓励市内外职业技术院校推荐毕业生来本市工业企业就业,给予推荐毕业生到本市工业企业工作满1年的大中专以上应用技术型人才的推荐人0.2万元/人奖励。对本市企业委托市内外职业技术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开设定单式在职员工提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或技能评定证书的,按企业实际支付额的3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20万元。(江山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