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双税优惠政策实施首日市场表现理性 逾千交易享优惠 新政利好去库存
本报杭州2月22日讯 尽管冷空气带着一场不小的春雨光顾杭城,在中山北路一家国有外贸企业工作的吴先生还是赶在9时前来到平海路上的房产交易中心,为自己新买的二手房办理“三证”。他注意到,服务大厅的显示屏正在滚动显示2月19日出台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他格外留意了新政生效时间:优惠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几公里之外,省地税局税政处负责人终于松了一口气。在过去的这个双休日,地税部门对全省缴税软件进行了与新政相适应的模块升级和测试,又对全省的纳税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新政能够如期落实。从早上各市的反馈情况来看,全省房产交易中心和纳税服务点的办税情况都比较正常,没有出现排队等情况。新政首日,全省共有1154户次享受到了家庭唯一住房和二套房契税优惠政策。
2月19日下午公布的楼市新政,对改善购房需求以及二套房需求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根据新政,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而营业税方面,则取消了过去以杭州地区140平方米、其他市144平方米作为“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区别: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这次新政对购房者来说,利好很明显,也可以看出强烈的楼市去库存信号。不过毕竟今天只是新政施行第一天,产权变更的量不会出现脉冲式升高。”业内人士这样看待购房者的表现,“反响很热烈,行为很理智。”
大家最关心的实施细则主要聚焦在施行时间上。“假如前期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但还未办理“三证”和缴纳税款,是否可以享受新政优惠?”省地税局税政处负责人表示,只要是在22日以后提交缴纳房地产交易申报表的购房者,就可以按照新政享受相关优惠。
地税部门提醒,由于本次新政调整的内容比较明确,不会再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购房者对新政的实施范围和内容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到就近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税服务厅或者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李倩 通讯员 虞立教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