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东区市场监管局三措并进减轻外资企业行政负担

15.11.2016  01:35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一月以来,宁波市江东局主动出击开展宣传,不断优化服务,积极落实新政改革。截止目前,新发展各类外资市场主体4户,同比增长了33%,接待外资咨询53人次,各类外商投资者均对新政反响良好。

  一是放管结合,主动出击。作为宁波外商投资企业聚焦地之一,新政实施后,该区主动行动,立即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对企业从事经营项目是否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的甄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抓好新政落实。同时,引导不涉及实施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减少环节。

  二是积极沟通,及时跟进。新政过渡期,针对难以把握的企业,窗口及时与主管领导、上级部门、同级外资主管部门进行沟通,通过外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征询函的方式明确经营范围,对有困难的企业及时跟进,帮助其快速办理营业执照。例如宁波百总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针对其申领经营范围较为复杂的情况,工作人员通过意见征询函对其进行进一步明确,一次告知其应当提交的材料。

  三是加大宣传,全面悉知。新政降低了外资准入门槛,减轻了外资企业负担,但在推行阶段仍有不少企业对新政不够了解,没能及时享受到新政福利,对此,该局通过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新政,并公布咨询电话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同时,开展对各街道招商人员的业务培训,让招商工作更为流畅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