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在全市宗教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5.03.2016  13:30

近些年,我省宗教界发生多起违法犯罪案件,为进一步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引导,增强他们遵纪守法,爱国爱教的自觉性。衢州市充分利用这些反面教材,在全市宗教界广泛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一、加强对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把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对宗教界人士,特别是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反腐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将其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民宗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摆事实讲道理,增强教育实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深入剖析“张凯案”、“包国华案”和“顾约瑟案”的违法犯罪事实,摆事实,讲道理,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无论所持何种宗教信仰,在法治社会,首先必须做一个守法公民,倘若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不信谣,不传谣。

三、持续推进宪法和法律学习。特别是宗教代表人士、宗教教职人员,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合理诉求的能力。

四、立足自查自纠。把边学、边查、边改贯穿于整个警示教育活动的全过程。组织团体成员开展座谈,对团体自身建设状况,查找问题与不足,订制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加强团体建设,进一步增强团体成员的法制观念,努力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