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四大机制保障扶贫资金互助组织规范化管理
今年以来,龙泉市深入推进扶贫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工作,制定出台《龙泉市扶贫资金互助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竞争筛选、风险防范、检查督查和退出”四大机制,加强对扶贫资金互助组织“入会、运行和退出”等方面管理,为扶贫资金互助会“高效、有序、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该市已建成扶贫资金互助会43个,乡级资金互助会联合会1个,入会农户达到3813户,其中低收入农户1295户;互助资金总量达1441.6万元,其中:会员农户入会股金349.03万元,累计发放借款2394.7万元。
一、建立竞争机制,激发农户参会积极性。一是严格准入。严格设定“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产业发展基础好、农民发展愿望强烈、村风民风淳朴及财务管理水平高”等准入条件,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核、市级选定的程序开展竞争性筛选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农户尤其是低收入农户进行股份认购。二是初选对象。综合考虑申报村农户入会比例及认购股份、低收入农户入会比例及认购股份等情况,择优筛选出年度拟建互助资金试点村20个。召集拟建试点村进行筹建工作培训,通过培训,组织各拟建试点村收缴农户认购股金、建章立制、注册登记等工作。三是分档补助。根据拟建试点村股金收缴足额到位等情况,研究确定财政扶贫互助资金补助额度,研究确定财政扶贫互助资金补助额度,对农户参与积极性高、互助会筹建工作规范的试点村,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目前,通过竞争性筛选出的20个试点村,入会农户数共计1556户,其中低收入农户676户,分别占20个试点村农户和低收入农户总数的65.22%和61.91%;共收取农户入会股金227.1万元,其中低收入农户入会股金79万元,占总入会股金的35%。
二、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安全运行防火墙。一是强化安全借款原则。通过“保证、小额、短期、限数”等防控方式,保障互助资金的安全运行。保证:会员借款必须办理“担保、联保或抵押”等手续;短期:借款最长期限为1年;小额:入1股的会员每股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经批准可入多股的会员1次借款根据章程规定提取;限数:互助会任何时候同期借款会员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49%,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互助资金总额的95%。二是提取村级风险准备金。扶贫资金互助会年终结算时,按年底借款余额的1%加上逾期借款总额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互助会中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呆坏账核销。三是建立市(乡)级风险准备金,制定不良贷款处置预案,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建立市(乡)级互助会联合会的风险准备金,用于全市扶贫资金互助会应对不可抗力风险事故发生后的风险补偿。
三、建立检查督查机制,确保互助组织有序运行。一是开展现场检查,成立由市纪委、农办、财政局、信用联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项检查组,于3月份深入全市扶贫资金互助会,对扶贫资金互助会的资金借款发放与回收、资金使用绩效、资金安全与风险控制、低收入农户入会与享受扶持以及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出各类问题9项。二是提出整改方案。深入分析问题原因,针对发现的每个问题,有针对性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三是督促落实整改。分乡镇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由有关乡镇督促扶贫资金互助会限期整改和纠正。
四是建立退出机制,发挥资金绩效最大化。一是制定绩效考评办法。制定出台《龙泉市扶贫互助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按照“村级自评、乡镇初评和市级评定”的程序,对扶贫互助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绩效每年进行1次考评,为互助会评优和奖惩提供重要依据。二是实施绩效综合考评。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确定A、B、C、D四个等级,A级互助会授予“优秀互助会”;B、C级互助会限期整改;D级互助会列入退出预备名单。三是加强考评结果运用。经绩效评价A级互助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用作互助会资本金;D级互助会清算资产和债权、债务后退出,并且在退出后两年内不予安排该村财政扶贫项目。目前,该市已清退宝溪乡宝更村资金互助会,收回了财政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