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普通高中学考和新高考选考考点工作会议
11.10.2016 16:42
本文来源: 教育局
我省新高考实行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科目相结合的第三次考试将于10月14-16日进行。10月10日下午,我市召开10月学考选考考点工作会议,市区19个考点(学校)主任(校长)和考务组长、市教育局派驻考点学校巡视员和考试院联络员参加会议。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朱利民和市教育局副局长郑利敏出席会议并讲话。朱利民在讲话中要求考点学校必须做到真重视,真落实,确保这次考试安全顺利进行。郑利敏特别强调四点:一要树立首考意识,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实施;二要加强培训,明确目标,确保安全;三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服务到位,应急处理到位;四要增强责任意识,抓好诚信教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对考务组织实施要求进行了培训布置,并介绍了本次考试的报考情况。
按照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2017年是全面实施的第一年。统一高考招生将按照3+3计分方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统一必考科目,三门为选考科目,考生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科中任选三门为选考科目。除语文数学外,其他科目都有两次考试机会,成绩两年有效。招生高校确定至多三门选考科目范围,考生一门符合即可报考。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
据统计,本次考试全市报考学考的考生为73041人,市本级考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富阳,下同)考生25527人。参加选考的考生全市有36277人,市本级考区12535人。在七门选考科目中,本次选考最多的是化学6018人,其余依次是地理、历史、政治、物理、生物,从5173人至4773人,选考最少的是技术,2007人。
本文来源: 教育局
11.10.2016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