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南湖区会友大药房-准予行政许可

31.01.2015  01:39
单位名称/申请人:嘉兴市南湖区会友大药房
法人代表/负责人:
          你(单位)于 2015年1月30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1501593)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质量负责人由吴水英变更为周卫红。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