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多项气象发展任务

01.03.2016  19:31
              日前,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将多项气象发展任务和建设纳入其中。
              《纲要》明确提出:一是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对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和重大公共事件的预警能力,做好台风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暴雨精细化监测预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加强气象、水文、海洋、地震等部门协作,建立统一灵敏的应急指挥体系;二是大力发展绿色都市农业,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提高农田水利、现代农业、渔港和避风锚地、气象台站等基础设施水平;三是建设智慧城市,着力应用五大智慧体系,推动智慧水务和智慧气象工程建设;四是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进能源清洁利用,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据悉,宁波气象“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宁波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融入市委、市政府“建设创新型城市、打造港口经济圈,构建宁波都市区、提升国际化水平”的要求,精心组织,提前谋划,坚持现代化定力、深化各项改革,加强与发改、财政和规划研究等部门协调对接,高度凝练今后五年气象事业发展的六大目标、七项任务和两大工程,以规划促项目、以项目促发展,确保气象事业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何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