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旭明副省长批示肯定湖州市创新管理机制全力保护生态湿地的主要做法
近日,黄旭明副省长对《湖州市创新管理机制全力保护生态湿地》的浙江政务信息专报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并指出,湖州市坚持规划重点,保护与传承并重,以生态治理理念强化湿地保护的做法值得肯定。
湖州市湿地资源丰富,有4类17型,总面积478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2%,被誉为长江三角洲保存最完好的原生态湿地。该市积极发挥湿地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调洪蓄水等功能,重推生态治水,在原生态、优生态、保生态等方面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
一是规划与提升齐头并进,保持原生态。 前瞻性编制湿地规划。 编制完成《湖州市湿地保护规划》,明确湿地保护区划与布局、湿地保护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工程等内容,去年又完成5个县(区)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正提请同级政府批复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湿地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湿地管理人员水平。 多元化开展科研交流。 以湿地为载体,积极开展对外生态保护交流,以保湿地生物多样性。目前长兴县被列为“浙江省扬子鳄放归自然项目”实施地,安吉龙王山自然保护区的“千亩田”高山沼泽湿地参与了国际高空气象与地质演变的课题。中日韩朱鹮保护研讨会及中日韩澳候鸟保护工作磋商等国际会议在德清召开,下渚湖国家湿地公园实现了朱鹮首次在南方地区的野外放飞,放飞朱鹮33只。 全方位强化屏障建设。 2012年《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颁布后,该市4个县区确定和公布第一批县级重点湿地30个,面积8261.9公顷。在此基础上,把湿地保护纳入市五水共治工作考核内容,推进湿地工程建设,督促各县区落实该项工作。以平原骨干河道、重要河道绿化为重点,建设生态防护林网,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河道生态系统。特别是通过“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的开展,共实施重要湿地保护、生态修复项目8个,完成修复面积5万亩。仅长兴县就累计投入资金近3亿元用于湿地保护恢复工程。2015年重要湿地保护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全面恢复和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二是生态与景观理性融合,促进优生态。 因地制宜让水“美起来”。 在保持湿地自然生态原貌的基础上,加强水、景、游的巧妙结合,使湿地景致更具风采。如吴兴区采用“环保绞吸式吸淤船”工艺对西山漾实施底泥清淤扩容,计划投资4790万,实现漾区清淤面积100万方和清淤土方188万方目标,并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东部新城湖漾河道清淤以及环漾、沿河绿化整治,创造出独具“吴兴清远”特色的西山漾唯美景观空间。 打造湿地品牌“金名片”。 在注重湿地保护基础上,着力加强精品建设,发挥湿地品牌效应。目前拥有一个湿地类型的省级自然保护区—长兴扬子鳄自然保护区,以及德清下渚湖和长兴仙山湖两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安吉竹溪省级湿地湿地公园也获得批准,长兴太湖图影湿地正逐步发展。同时,西山漾城市湿地公园正式成为湖州首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长田漾湿地也正积极申报国家湿地公园。 适度开发呈现“新业态”。 依托丰富的湿地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形成“保护—利用—提高”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如吴兴区以西山和西山漾为核心打造西山漾生态景区,整合生态自然、历史文化等资源,建设了水利公园(潘季驯纪念馆)、吴兴田园慢城、吴兴书画院、婚庆公园和湿地公园等主题区块,形成人文与自然相辉互映的园区景观。下渚湖国家湿地公园被誉为中国最美湿地,组织开展德清防风文化旅游节、下渚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风情摄影大赛等活动,并成功引进大熊猫两只,带动了下渚湖生态旅游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在湿地公园与保护区内进行生态旅游的人数就达60万人次,旅游收入超过2700万元。
三是保护与传承两手共抓,强化保生态。 落实长效监管制度。 严厉打击破坏湿地及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湿地区域内投毒、乱捕、滥猎活动,建立林业、水利、农业、环保、公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专项行动,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漾区湿地周边的污染源排查,严厉打击偷排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38万人次,检查企业1.47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63家,处罚金额1400余万元,依法取缔、关闭环境违法企业153家,进一步增强威慑力。 引入公众参与监督模式。 设立水环境保护举报热线,开展“水环境污染全民随手拍”活动,鼓励公众对污染湿地的行为进行举报,让群众参与到湿地保护中来,形成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强化湿地保护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湿地保护科普知识讲座、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湿地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公众了解湿地的作用及保护湿地的意义,强化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和生态忧患意识。截至目前,已开展湿地保护知识讲座12场,发放湿地保护资料以及湿地保护规划图册1000余册。(湖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