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出台《实施意见》推进新形势下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24.11.2015  12: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近日,嘉兴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引领,共4个部分15条,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句话,即:推进依法治档,实施“六项工程”,强化组织保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档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档案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大档案”工作格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探索建立机关文件(档案)管理中心,镇(街道)档案馆或档案管理中心。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档案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级专业档案馆,各级各类开发区,镇(街道),村(社区)档案工作职责。各级监察部门、公务员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档案事务服务,规范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

在实施档案工作“六项工程”方面。一是数字档案馆(室)推进工程。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档案工作纳入政务服务网建设内容,建立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同步实时归档与接收机制。到2018年,市及各县(市、区)8个国家档案馆全部建成数字档案馆,并达到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县(市)直机关以上档案室、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室100%建成市级规范数字档案室,80%以上建成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二是档案馆(室)标准化建设工程。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本级国家档案馆的建设主体,到2020年底,区级档案馆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县(市)级档案馆达到8000平方米以上。三是档案资源共建工程。要将民生档案纳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要求各单位要依法履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的职责,并按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四是社会民生服务工程。规定将室藏民生档案信息资源纳入远程利用服务范围,到2018年,市民生档案远程利用服务平台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五是档案文化强市工程。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档案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档案工作列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把乡村记忆基地纳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内容。六是档案安全体系保障工程。依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档案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将档案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列入平安嘉兴建设重要内容,构建人防、物防、技防 “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

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一要争取领导促保障。真正把档案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工作计划、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二要增加投入促保障。把档案馆(室)建设纳入基建项目,档案重点工作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馆藏数量的增长而增加,继续将档案保护费按不低于2元/卷/年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三要扩大宣传促保障。要把档案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公务员培训内容。要把档案干部培训、交流和使用,列入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为档案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选拔任用等创造条件。(嘉兴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