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出台农普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

17.10.2016  21:07

  近日,温州市出台《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通过建章立制,具体指导基层农普工作人员把好关键环节,着力规范和强化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立足全面控制 。数据质量是农业普查的生命线,事关农业普查工作成败。温州市将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贯穿于普查全过程,从前期准备、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清查摸底、普查登记与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评估、数据发布与传播、数据分析、整理归档、综合评估等十个过程环节,对数据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明确主体责任 。该办法明确农业普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在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地方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地区农业普查工作质量全面负责,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是农业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的执行负责人,各主管副主任对其分管业务工作质量负责。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质量控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各级农业普查机构要强化底线思维,制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普查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等过程中丢失、泄漏、被窃,确保各关键环节工作安全、可靠、顺畅。 

   强化依法普查 。该办法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相关规定,从三个层级,分别对地方和部门负责人、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和农业普查人员、农业普查对象等如何依法普查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农业普查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