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入选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07.04.2015 19:33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本报讯 记者昨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在全国61个地区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经积极争取,我市成功列入试点名单。
此次我省除湖州外,一同入选的还有绍兴市、临安市、慈溪市、桐乡市、云和县、乐清市柳市镇、东阳市横店镇7个地区,我省也成为试点类型最全、数量最多的省份。
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将在全国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中小城市,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城市功能完善、发展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治理体系健全、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强、以城带乡和就地就近市民化成效显著的宜居宜业中小城市。
按照规划,包括湖州在内,全国61个纳入试点的地区,将在本次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中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试点改革,包括创新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机制,提高人口吸纳能力;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增强城市发展活力;健全土地要素流动机制,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城市治理能力等。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要求,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要求部署,围绕增强城市资源聚集能力、人口吸纳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立足破解我市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抓紧建立工作机制,研究编制实施方案,选准改革突破口,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城市投融资、土地要素、民生保障、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构建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全国中小城市改革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湖州市商务局供稿 转载地址:湖州晚报)
来源:( 浙江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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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5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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