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临终前留下遗嘱 把杭州市中心房产送给数面之交的律师
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钱江晚报首席记者肖菁) 今年9月10日60多岁的杭州人朱师傅因胃癌去世。数日后,他唯一的亲人——姐姐,接到法院电话,说有人告了她。原来朱师傅生前曾经立下遗嘱,把自己的房产份额赠给一个陌生人,而且这个陌生人还是个律师。现在就是这个律师通过起诉来继承遗产了。
昨天,官司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庭,一个小个子年轻人匆匆在另一个庭做完代理律师,赶到这个庭来当原告。他就是那个“受遗赠人”,姐姐坐在被告席上,盯着他看了又看,“不认识哎,从来没有看见过”。
一套父母留下的老房子
本案涉及的这套房产位于皮市巷,是朱师傅父母留下来的。当年的墙门房,后来拆掉重建,数十年的老邻居都住一起。
说起来,朱师傅的身世有点特殊。他是养子。当年朱家父母只生了一个女儿,过了两年去领了个儿子来,就是朱师傅,他脾气不大好,身体也不大好,一辈子没婚娶。所以,他先是跟父母一起住,后来父母相继去世后,他就独自住在这套房子里。
姐姐是他唯一的亲人,姐姐结婚后就搬走了,朱师傅胃癌晚期都是姐姐和姐姐的儿子(也就是朱师傅的外甥)隔三岔五地来看看他,帮他打扫卫生,有时候把他叫去姐姐家吃饭,回来还有热菜一罐罐地带回来。
一份令人吃惊的遗嘱
在没有见到原告之前,姐姐和家人一看法院寄来的遗嘱,大吃一惊。文化程度蛮低的弟弟居然写了一份相当专业的遗嘱。
遗嘱上,朱师傅说:我要把这套房产中我的“份额”赠给范某所有。注意到了吗:我的“份额”。因为房子是朱家老人的,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按照自然继承的话,应儿女平分。所以,这里说的是“我的份额”。
更“专业”的是,此遗嘱还配有视频。视频有两段,手机拍的,摄于6月9日,就在朱师傅家。朱师傅先是大致对着遗嘱说了下,然后他写下日期签上名摁上手印这个过程拍得完整而清晰。最后视频外还有人声,“看这里看这里”,朱师傅对着镜头来了个特写。
第二段视频只有13秒,视频里朱师傅说:“我不愿意把房产全部交给他们(指姐姐一家),我的一份我一定要拿回来的,不拿回来我死不瞑目”。看到这里,姐姐哭了:“姐弟60年,最后还这样服侍了他一场……”
为应诉,姐姐请了京衡律师集团周毅律师。他一看案情,好专业。最后证实,“受遗赠人”是浙江吴山律师事务所范律师,1987年生。
范律师跟朱师傅什么关系
朱师傅9月10日去世,9月11日火化,范律师没有参加告别仪式,但是他当天即赴殡仪馆复印了火化证明,取得了死亡证明,又准备好房产档案,去朱师傅退休的橡胶厂调出人事档案,9月14日直接起诉。期间,他和朱师傅的家属没有任何沟通。范某昨天在庭上说,他怕姐姐一家处理房产,就直接起诉并申请了房产保全——操作手段相当专业。
范是皮市巷所在的紫金社区的社区服务律师。他说朱师傅曾去社区咨询要把自己的房产在死后捐赠给社区,但社区不要。后来朱师傅就跟范律师联系上了。
范律师说,朱师傅跟他说,他跟姐姐矛盾很深,哪怕房子捐掉也不给他们。当时律师建议要不就打官司,也就是朱师傅告姐姐,要求来确认父母的这套房子姐弟一人一半,但是后来朱师傅怕打官司姐姐来骚扰他,就跟律师说,官司索性等我死后再打,打得赢,争下来的房产就归律师。朱师傅还为这场官司另付5000元诉讼费给范律师。
至于朱师傅的遗嘱为什么那么专业,范律师说,确实遗嘱是他起草的,他拍摄的,朱师傅照着范律师起草的文本抄了一遍。
朱师傅为什么这么做
范律师的解释,朱的家人想不通,老邻居也想不通。昨天两位老邻居作为证人:第一,朱家姐姐待这个阿弟不错的,不仅姐姐待弟弟不错,姐姐的儿子小王,因为小时候在外公外婆家住到17岁,也就是跟朱师傅也伴了17年,感情也很好,小王长大后还经常给朱师傅买香烟,买吃的,来看他。第二,朱师傅这个人啊,杭州话说起来就是“雾”(意指不务正业),说话不着边际,身体不好早早病退,没什么朋友,尤其是15年前查出癌症后就沉迷赌博,还被拘留过。而且朱师傅确实文化程度低,朱妈妈写信都是托邻居的,朱师傅自己的病退申请也是邻居帮忙写的。第三,朱妈妈跟他们说过,儿子得了胃癌,房子给儿子住,儿子走了房子就归女儿。第四,不认识这个范律师。
朱的姐姐说,弟弟癌症扩散,医院都不收了,她和儿子把弟弟送到拱宸桥的某关爱医院。她住在钱江三桥旁,每天换两趟公交车去服侍弟弟,路上来回就要三小时。弟弟临终前,把脖子上的金项链和玉佩送给姐姐,“玉佩我给他陪葬了,项链在这里”,说着,姐姐站起来把金项链去交给法官,“他把喜欢的东西都给了我,怎么还会恨我哦”。
她的代理律师反复提到:朱师傅的本意是叫律师打官司,最后变成把房子送给律师,遗嘱是文化程度不高的朱师傅对照律师写的抄写的,他对这份遗嘱是否真的理解?这是他的真实意思吗?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昨天,钱报记者也向紫金社区核实,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说,大约在四五月份的样子,朱师傅找到社区说要捐房子,社区讨论了一下,觉得没操作先例,没要。也证实了范律师是他们的社区服务律师。但是当听说最后朱师傅把房子送给了范律师,这位工作人员“啊”张大了嘴巴。关于本案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这还是律师替朱师傅打官司吗?范律师说受朱师傅之托打这场官司。而如今朱师傅已去世,范律师是原告,而非代理人,打官司争的房产最后是归范律师所有的。所以说,这个法律关系是有点说不通的,律师收了当事人的诉讼费,主张的是律师自己的权利。
二,算不算遗赠抚养?此前有过把遗产给外人的案例,但都是外人照料老人,而此案范律师也明确,朱师傅就是说把房子送给他。
三,律师是否有违职业道德?老邻居们都议论,按照每平方米2万算,这套房子100多万,现在一个数面之交的律师要拿50多万去,是不是有违职业道德。按照我国法律,每个人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自己的财产,只要是他真实意愿的表达,那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所以,目前本案的焦点就落在,这份遗嘱到底是不是朱师傅真实意思的表达,他是否清楚自己留下的这份遗嘱到底意味着什么。
(本文来源: 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