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三注重”防范市场监管履职风险
09.12.2015 09:58
本文来源: 法制办
针对今年市场监管部门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为提高职场监管履职能力、规范履职行为、防范履职风险,永康市质检局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梳理了申诉举报工作的特点和可能存在的履职风险,下发给市各稽查大队。
一、注重程序合法性。(一)案件受理环节。对于申诉,应当在5日内时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原因;对于举报案件,应当在15日内组织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二)案件办理环节。申诉案件应当进行行政调解,把握好相关期限规定,如有延期的,要经批准后告知消费者。举报案件要符合相关程序规定和省《条例》的特别规定。特别注意做好申诉举报工作的衔接,避免应衔接不当引发超期办理等程序违法的情况。(三)期间和送达。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行政机关做出明确承诺的,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既无法定期限也无明确承诺的,应当在接到申请60日内办结。(四)文书使用。要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依法告知当事人的权利。
二、注重履职全面性。对于案件的接报、受理、办理等环节要加强衔接,注意区分申诉举报人的多重诉求,注重区分不同诉求的办理程序,加强相关法律的学习和法律问题的研究。对于案件事实的调查,除要查清客观事实外,对涉及的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等专业知识,要加强理解和适用,避免出现认知风险。
三、注重沟通协调。要注重和政府法制部门、法院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认真评估案件处理的履职风险,充分估计案件办理后所面临的后续影响。各地区也可相互通报近期职业打假人员名单、活动内容、有关处理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让其他部门提前预知、有所准备、依法处理。(永康市法制办供稿)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9.12.201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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