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三措施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

16.10.2015  16:38

  10月2日下午15时左右,位于慈溪市崇寿镇健民村的市排水有限公司西3#泵站内,宁波中瑞建设有限公司5名施工人员在实施污水汇集池抢修作业时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造成4死1伤。事故发生后,我市立即行动、迅速部署,三措施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

  一、认真组织排摸。要求各属地安监所(分局、经发科)按照10月9日全市安监所(分局)长紧急会议精神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有限空间排摸,摸清底数,掌握动态,排查工作突出了造纸、酱腌菜企业及各类企业的污水池、污水井等行业(场所),并督促相关企业着力完善施工防控措施,建立一企一档。

  二、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折不扣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必须五严禁”,坚决做到“五个不”,严禁“三违”现象。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四类人员”(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三、设置警示标志。要求相关企业特别是存在重点管控“三类有限空间”(涉及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和窒息性气体或缺氧环境、存在淹溺或掩埋危险的有限空间)的企业必须按照《关于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的通知》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