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三个强化”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17.03.2017  21:35

今年来,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台州实际,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创新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共识。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题会议,在全市范围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发动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开展活动。同时召开城市民族工作现场会,全面推进“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进步,构筑各族人民共促团结、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局面。建立完善工作体系,编织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网络。在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六进”创建活动联动小组,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加强组织联动协调,共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六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二是强化氛围宣传,提高全员参与。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民族文化活动、民族节日庆祝等重大活动为平台,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正面影响力。通过组建“民族之花”艺术团,利用节假日时间深入各村开展文艺汇演活动,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成果。培育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城市民族工作创新经验。今年,我市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命名椒江区三甲街道中心小学等11家单位为“台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努力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开创台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是强化民生服务,深入群众实效。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人地生疏、语言障碍、风俗习惯不同等情况,通过“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平台”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及时问题咨询、困难援助。印制服务热线小卡片,以宣传栏公布热线电话,主动提供便捷服务,方便少数民族群众及时咨询信息。我市关注少数民族群体合法权益,建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确保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极大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增强了流动人口的法制意识。同时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六进”示范单位为抓手,积极开展各种帮扶和就业援助活动。椒江区建立街道商会和少数民族群众点对点联系机制,既帮助了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又缓解了企业招工难等问题。温岭市为100多名少数民族妇女提供月嫂、育婴师培训,并联系家政公司安排就业,经追踪调查了解平均每人每月收入达8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