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紧盯千亿级碳排放市场机遇

01.04.2016  21:38

   3月31日,中美元首再次发布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两国元首承诺采取具体步骤落实2015年9月联合声明关于运用公共资源优先资助并鼓励逐步采用低碳技术的承诺。中国将继续加强绿色低碳政策规定以严格控制公共投资流向国内外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同时,中美两国将于4月22日签署《巴黎协定》,并采取各自国内步骤以便今年尽早参加《巴黎协定》。根据中美联合声明,中国2030年的行动目标为,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05年下降60%-65%。

   为把握千亿级的碳排放市场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巨化在几年前就成立了专题工作小组,研究和推进利用碳交易提升公司碳资产管理效率、明确碳减排举措,为低碳时代的到来做好企业碳资产管理等准备工作,致力于成为全国化工行业碳资产管理和谋划的典范企业。

   巨化股份是中国首家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的氟化工企业,早在2003年,巨化就开始接触《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2006年3月公司第一套HFC-23分解CDM项目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注册成功,该项目是中国政府批准的第一个HFC-23分解CDM项目,也是第一个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功注册、第一个获得减排量签发的中国HFC-23分解CDM项目。公司自开展CDM项目以来,每年约减排1000余万吨二氧化碳,项目减排量在世界HFC-23类CDM项目中排名第一。该项目对企业应用先进的氟化工环保治理技术支持氟化工可持续发展,以及有效提高公司业绩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2013年中国CDM项目第一计入期相继到期后,国内大部分HFC-23减排CDM项目由于失去国际上经济支持,销毁HFC-23一度受到影响,新建的HCFC-22装置运行要自行解决HFC-23焚烧装置所需的建设和运营资金,国内自愿减排(CCER)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此背景下,公司坚持秉承国际公约精神,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自觉保持二套CDM焚烧装置运行,在国际履约的广度和深度上都迈上了新的台阶,提升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形象,扩大了企业的整体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015年,巨化又在下属公司分别新建HFC-23分解处置项目,对公司的HFC-23予以处理,大幅减少碳排放。

   为鼓励继续实施HFC-23的焚烧和转化利用,国家采取补贴方式鼓励相关公司继续实施HFC-23的销毁处置。2015年,在中央下达的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HFC-23焚烧、转换和回收利用的项目中,浙江省有6个项目获得资助,其中巨化就占2个。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8大重点排放行业,参与主体为业务涉及上述行业、其2013年至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企业单位。巨化集团公司旗下的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浙江巨宏热电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纳入的范围和条件。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浙江巨宏热电有限公司采用巨化集团相对控股的上市公司菲达环保“近零排放”技术对机炉进行环保改造,排放指标得到有效提升,符合国家标准,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甚至达到了国家洁净排放标准。技术的成功运用进一步加快了我国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的步伐,使我国在该领域的技术跃入国际领先水平。

   2015年7月,继钢铁、石化、水泥等行业之后,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印发第三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其中包括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在中国氟硅有机工业协会、巨化等积极参与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制定了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这为2017年建成全国碳交易市场之时,氟化工行业参与碳交易做好了准备。

   近期,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要在2017年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目前,省发改委正在制定《浙江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研究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工作部署,推进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针对碳减排的持续升温,巨化将牢牢抓住千亿级碳排放市场机遇,加快向低碳和气候适应性经济转型步伐,努力在“十三五”期间打造一个“实体基地化、产业四新化、运营智能化、生产绿色化、开放国际化”的新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