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余姚市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和《余姚市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
浙水标办〔2016〕2号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余姚市水利工程 运行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和《余姚市标准化建设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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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余姚市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余姚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余姚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两个《办法》对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主体、保障标准化创建和日常管护经费,建立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现将上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借鉴,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辖区内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护保障机制,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并发挥效益。
附件:1.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余姚市水利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余姚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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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