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16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抽查复核情况的通报

08.02.2017  18:33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浙水标〔2017〕3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16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省级抽查复核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2016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抽查复核工作细则》(浙水标〔2016〕2号)要求,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22日,我厅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抽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省通过市级和县级标准化管理验收工程数量共计1599个,本次抽查复核覆盖全省11个地市,每个地市抽查两个县(市、区),其中一个为示范县,合计抽查复核92个工程,覆盖除圩区工程外(本年度没有考核任务)的所有类型。各地市抽查复核工程数量及类型统计详见表1、表2。

表1     各地市抽查复核工程数量统计表

设区市

县(市、区)

工程

数量

设区市

县(市、区)

工程

数量

温州市

苍南县

4

台州市

三门县

5

乐清市

3

舟山市

定海区

7

黄岩区

5

普陀区

3

绍兴市

诸暨市

9

金华市

东阳市

6

市本级

1

永康市

6

嘉兴市

平湖市

2

衢州市

柯城区

2

南湖区

1

江山市

5

丽水市

遂昌县

5

湖州市

长兴县

4

缙云县

5

吴兴区

1

杭州市

桐庐县

6

宁波市

慈溪市

5

余杭区

3

市本级

4

表2   全省抽查复核工程类型统计表

工程类型

数量

工程类型

数量

工程类型

数量

水库

20

水闸

4

泵站

5

灌区

1

农村供水工程

12

水电站

9

山塘

16

水文测站

17

堤防

3

海塘

5

 

 

 

 

从本次抽查复核情况看,各地水利部门均比较重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成立了标准化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了专职工作人员,并在标准化创建资金未列入财政预算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安排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资金。此次抽查复核的92个工程,都明确了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主体),落实了基本的管护经费和管理人员,完成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管理手册均已编制,运行管理平台均已开发,设置了必要的标识牌,工程形象面貌较创标前有了较大改观。

二、抽查复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共性问题

从资料查阅、现场查看与质询情况看,各类工程虽已通过标准化管理验收,但仍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没有实质性进展,“依标管理”还未完全落地。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工程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淡薄,对自身应履行的职责及所承担的责任不清楚,特别是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对该由其负责的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不重视、无思路、无举措。

二是部分工程运行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未完全落实到位,部分工程实有管理人员不能满足管理需要,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入职条件不满足相关规定,有些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未完全落实到位,运行管护的长效保障机制尚未建立。

三是管理手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存在照搬照抄、生搬硬套、“张冠李戴”等情况,管理组织架构不合理、事项要求不明确、流程不清晰、制度不健全等情况普遍存在,特别是部分小型工程,管理事项、管理岗位设置过多,不符合工程实际。未对管理手册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理人员对自身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仍不熟悉,未严格按照管理手册的要求执行。

四是运行管理平台功能单一,未包含运行管护的全过程,未设置不同岗位的不同管理权限,各类信息填报、管理的责任没有理清。有的运行管理平台数据不能正常报送至监管平台,有的运行管理平台还未真正投入使用,未对管理平台开展专门培训,有的管理人员还不会使用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平台还未真正发挥作用。

五是部分地方未充分认识到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对保障工程安全的重要性,划界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有的划定方案中划定范围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要求,有的政府批复文件没有具体划定方案,有的批复方案缺少“四至”范围图、划定范围不清晰,难以为今后监管提供有效依据。

六是部分地方验收工作把关不严。部分地方为确保完成“五水共治”考核任务,在标准化管理考核验收中把关不严,对创标质量要求不高,验收工作存在走过场的情况。

(二)突出问题

除上述共性问题外,在抽查复核中,还发现个别工程存在主体责任未落实、管理懈怠、维修养护不到位、安全责任意识差等突出问题(详见表3),离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有着较大的差距。

表3     个别工程突出问题一览表

县(市、区)

工程名称

存在的突出问题

桐庐县

肖岭

一级电站

现场机组油气水管路布置凌乱,厂用变计量箱锈蚀严重,主变吸湿剂失效、安装位置安全距离不足,近三年内未进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无特种设备检测记录。电站未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维修养护。

乐清市

西山水库

大坝被鉴定为“二类坝”后未及时进行加固处理,当前仍存在渗水;形象面貌较差,厨房设置于启闭机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场管理人员对标准化管理的认识不够到位、管理手册使用程度不高。

苍南县

新荣电站

工程已通过标准化验收10个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沿用旧的制度,未按照手册的要求进行管理,“两票三制”中的交接班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人员标准化管理意识不强。

诸暨市

黄蕾山塘

管理单位及负责人未书面明确,信息化管理平台中主要管护内容缺项,工程放水涵管出口处漏水,马道位置放水涵管转折处镇墩有裂缝,影响工程安全。

永康市

白云水库

抽查复核现场查看时库区存在游泳现象,虽然水库周围多处设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但仍有众多人前来游泳,放水隧洞进口处未明确警示范围。目前水库实际由当地游泳协会承担具体管理工作,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管理不到位。

定海区

西堠海塘

西堠海塘及其交叉建筑物闸泵统一创标,但仅有两名村级巡查员负责工程监管和日常运行管护,管理力量薄弱;泵站巡查员责任意识淡薄,对工程实施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不明确,安全责任意识较差;泵站管理房有一条较大裂缝,柴油机和发电机间距较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要求

针对此次抽查复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请相关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主体)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存在突出问题工程(表3所列工程)的整改情况报送我厅。同时,各地要根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对已通过验收的工程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依标管理”真正落地。

 

 

浙江省水利厅

2017年2月4日

 

 

抄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