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局实施“321”工程构建全方位社区矫正动态监管格局

22.10.2014  18:05

  今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长兴县司法局实施“321”工程,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全面升级,实现全县社区矫正动态监管全覆盖,截止目前,没有发生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及严重再犯罪案件。
   一、借助“三大信息系统”,提升监管实效。 一是推行手机实时定位系统。在册管理和解除矫正人员电子信息一人一档,通过监护人、监督小组人员信息关联,实行网上巡查定位轨迹请销假管理以及矫正通知和资料的数据储备。目前,在册矫正对象定位率88%,重点人员定位率100%,列全市首位。二是运行社矫指纹报到系统。采取指纹报到系统与矫正信息平台整合的运作方式,通过指纹终端设备建立辖区社区矫正人员指纹档案,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及准确度。为20个社区矫正工作站购置指纹仪、路由器,更新矫正站电脑配置,在全市率先实现指纹报到全覆盖。三是试行现场执法记录系统。8月初,县局投资近20万元,为20个乡镇(街道、园区)司法所及社区矫正中心购置25台执法记录仪、25台笔记本电脑,在全市率先实现社区矫正现场执法记录仪配备全覆盖,并出台《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定(试行)》,对审前调查评估、入矫报到、走访排查、谈话训诫等环节同步记录进行规范,为完善证据保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立“两项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建立网上巡查轮值轮训制度。自今年开始,每月从全县20个矫正工作站抽调一名社区矫正专管员到县矫正指导中心报到,利用一天的时间进行网上巡查实践训练,将轮值轮训与各矫正工作站进行信息核对,保存巡查记录,并作为“三色预警”每月考核依据。目前,已利用网上GPS定位监控和指纹报到记录发现监管异常情况464人次,发出网上巡查通报12期,8个乡镇(街道、园区)因管理不到位被亮灯。二是建立联动集中点验制度。采取毗邻联动的方法,将全县20个矫正工作站划分成东、西、南、北、中心、城南等9个片区进行集中点验,由人员集合地司法所为主牵头实施,公检法司等主要执法部门和乡镇分管领导全程参加,及时通报在县域内发生的社区矫正人员因违反监管规定被警告处罚、因严重违规被依法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等身边的典型案例,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两年来,坚持每季度开展联动集中点验,各片区参点率均在99%以上。
   三、依托“一个教育基地”,丰富监管方式。 除采取日常学习、谈话教育、赴湖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外,县司法局将投资12万元建立的雉城镇台基山法制公园作为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基地,集中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公益劳动。一是抓好重点对象公益帮教。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对全县在册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排查出未进过监所服刑的暴力犯罪类型的55名矫正人员作为参与活动重点对象,并对其他矫正人员进行分类分批开展活动。二是利用重大时节参与劳动。充分利用春节、植树节、劳动节等节庆时机,结合全县“把锦绣写在长兴大地上”环境综合整治、“四边三化”、 “城市美容师”等主题活动,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植树、“美丽大清洁”等10余次义务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三是开展重要法规宣传教育。利用法制公园配置的法制宣传专栏、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栏,每月定期发布动态管理信息和法律知识,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推广与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