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省道舟山朱家尖段(K2+400~K5+500,K9+800~K11+086)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0省道舟山朱家尖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舟山朱家段(K2+400~K5+500,K9+800~K11+086)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普陀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ptztb.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全长4.386km,其中主线桩号K2+400~K5+500段,路线长3.1k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总宽度20.5m(四车道),设6×16m桥梁1座,桥梁宽度21.5m;桩号K9+800~K11+086段,路线长约1.286km,按二级公路并兼顾城市功能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6m(二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隧道一座,隧道长1030m,净宽16m。
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桩号K2+400~K5+500、K9+800~K11+086段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隧道机电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监理。监理服务期为54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30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6日~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原件(同时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报名单位应该认真阅读“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查询工作的通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查院”、“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暂行规定”两个文件(在www.ptztb.com“区级文件”)版块中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6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同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普陀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ptztb.com)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舟山市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4楼
联系人:杜立宇
电 话:0580-3030752
传 真:0580-3051760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江权
电 话:15257075168(交通虚拟网:655168)
传 真:0580-2189255
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