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开展全省建筑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29.06.2017  16:51

  近日,建设厅组织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宁波、湖州、嘉兴、金华等4个设区市本级的房屋建筑工程、杭州宁波两市的轨道交通工程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是企业和项目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部署、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市场行为规范情况、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等,并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情况、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本次检查组抽查了12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其中4个公建项目、1个保障性住房工程、7个商品住宅工程,共建筑面积145.31万平方米;抽查了杭州、宁波等2市6个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建筑面积17.74万平方米,区间8.91公里。
  从检查情况看,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符合率为95%,施工质量安全符合率为83.1%;轨道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符合率为95.8%,施工质量安全符合率为92.8%。被检工程项目总体上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比较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和施工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本次检查共下发了18份整改督办通知书和4份执法建议书。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宁波市召开检查情况反馈会,受检项目相关主体责任人以及全省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共270余人参加了反馈会。检查组集中反馈了检查情况,指出各被检项目在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各地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加强监管力度,推动我省工程质量安全上一个新的台阶。二是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坚决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条整改,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和组织复查,确保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立案查处。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总结两年治理行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力做好“一巩固、两落实、五提升”,营造工程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省建管局 供稿 本站编辑 林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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