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交(竣)工检测服务招标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交(竣)工检测服务招标已于2015年8月3日进行了公开开标,8月4日进行了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评标结果详见附表1。公示时间为3天,对评标结果的真正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综合监督部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571-87630223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投诉受理部门:
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电 话:0571-87630221
行业主管部门: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电 话:0579-82468074
金华市婺舟航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
附表1:
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交(竣)工检测服务招标评标结果
标段 | 中标人 候选人 | 投 标 人 名 称 | 评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综合得分 |
第 1标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安徽省公路工程检测中心 | 746684 | 王仙 | 94.72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标段 | 单位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第1标段 | 宁波正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未提供经纬仪,根据评标办法资格审查第(6)款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投标文件未提供经纬仪,根据评标办法资格审查第(6)款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 参与本项目设计,根据评标办法资格审查第(2)款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 投标文件第三卷报价清单P8未签字,根据评标办法初步评审2.7第(2)款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交(竣)工检测服务
开标时间:2015年8月3日 评标时间:2015年8月4日
招标人名称:金华市婺舟航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