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一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一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招标已于2015年9月22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
监督部门: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义乌市北苑路150号
电 话:0579-85562206
传 真:0579-85486120
邮政编码:322000
监督部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电 话:0579-89915059
邮 编:322000
招标人: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义乌市宗泽北路155号
电 话:0579-85119257
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5年9月23日
附表1:
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一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评标日期:2015.9.22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 (万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月)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JA02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杭州平安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3122.8546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6 | 王龙安 | 99.78 |
施工招标投标人投标行为信用记录表
项目名称: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一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开评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
招标人名称:03省道义乌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吴守新 审核人:诸葛建云
填报日期: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