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发展高层研讨会在义乌召开
12.06.2015 18:52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0月16日,由国家工商总局、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浙江省工商局、中国工商学会、对外经贸大学、义乌市政府联合承办的第三届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发展高层研讨会在义乌召开。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到会致辞。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作主旨演讲。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主持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国内外有关专家和浙江省工商局局长裘东耀等参加研讨会。
李强在致辞中说,这次研讨会以“监管·信用”为主题,对推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是有力的促进,对浙江加快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主要抓手的政府自身改革、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是重要的启示。浙江将把市场监管特别是事中事后监管作为政府自身改革的重中之重,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抓紧编制和完善责任清单,更好地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监管方式和流程,努力打造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监管体系;把信用建设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石,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归集整合各部门信用信息,努力打造符合现代政府治理和现代社会治理要求的信用体系。我们将以“四张清单”为核心内容,以政务服务网为统一平台,着力推进现代政府建设,努力闯出一条符合浙江实际的现代政府治理之路。
张茅在主旨演讲中说,今年以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勇于改革、扎实工作,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迈出重要步伐,企业信用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要深入研究市场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扎实推进信用建设,努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当前,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正处于职能转变推进期、体制调整过渡期、深化改革攻坚期,要坚持以监管促信用、以信用强监管,坚持宽进严管结合,把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好、该扶持的扶持好,更多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竞争规则,加大执法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环境;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构建新型监管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社会共治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社会信用水平。
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江平、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杰弗里·萨克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前主席威廉姆·科瓦契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施建军、义乌市委副书记葛国庆等嘉宾分别作了主题演讲。
在会议期间举行的工商局长论坛上,张茅局长、朱从玖副省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黄勇、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局长马夫、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浙江省工商局局长裘东耀等嘉宾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为契机,就创新监管模式,围绕事前审批到事后监管、年检到年报、巡查到抽查、处罚到约束、黑名单、大数据和信息化、社会共治等话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中央电视台《中国政策论坛》栏目对论坛作现场录制,主持人马洪涛的犀利提问与嘉宾们的精彩回答,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在谈及年检改年报的变化和信用约束时,朱从玖指出,年检的主动方是工商部门,年报的主体责任是企业,检与报这一字之差高度概括了这次改革的实质。从年检到年报的核心转变是监管方式,包括转变监管理念和转变监管方法,对事前的监管,以前都是靠审批来监管,而且是重心放在这个地方,这个环节今后要向事中和事后转移。今后政府部门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是在信息上,让信息更加地真实,让企业的信息更加充分,同时社会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力量能够挖掘这方面的信息,让更多的人能够容易得到这些信息。政府部门之间不同的工作环节里面形成的信息也要互通,使得信息威力更大,有更多的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能够作出自己的价值判断。
在谈及浙江贯彻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情况时,裘东耀表示,从浙江的情况看,实施改革后新增公司制企业特别多,说明浙江新增市场主体质量高,也比较规范。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把事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配套地就需要把年检改年报,而主体责任从工商部门改为企业。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释放了极大的市场创业活力,面对数量庞大的企业群体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必然要把巡查改为抽查,更重要的是抽查体现了公平性和公正性。去年省工商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时,已经根据基层提出的意见对全省统一的巡查制度做了调整,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巡查方式,这种探索现在看来符合国务院的条例规定和总局对监管方式的规定,能够更好地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工商局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相关业务处室及工商学会负责人,有关政府部门、大学和企业的代表等400余人参加研讨会。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2.06.2015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