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1+3+5”工作法创新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机制

19.01.2016  19:10
              南浔区以大调解工作格局为基础,通过道路交通事故集中处理中心,强化多元化调处机制,有效破解事故纠纷调解难、执行难等顽疾,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搭建“一个平台”。位于南浔镇堰四村的集中处理平台,设有人民调解受理点、交警部门处理点、司法确认受理点、保险理赔受理点、法院交通审判合议庭、鉴定评估受理点、便民服务咨询点、司法救助受理点、银行服务点等专门窗口。形成了“进一个门,解决所有问题”的一个平台统一服务的新格局,让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民事赔偿纠纷调解、财产保全等事宜,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减少了费用,也大大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二是强化“三调联动”。集中处理中心引入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讼调解”的“三调联动”新格局。行政调解,由交警部门处理点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组织事故当事人双方进行行政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送达当事人。人民调解,在中心设立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调解和处理,调解成功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诉讼调解,法院在中心设立交通审判合议庭(水哥法官工作室),开展指导调解、疑难解答、司法确认、案件审判工作,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调解不成功的则开庭审理裁决。在集中处理中心,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诉讼调解得以互相衔接,有机配合,及时联动。“三调联动”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到化解矛盾纠纷中,使得矛盾纠纷化解更加有效,交通事故处理更加便利,大量纠纷得以通过调解结案。
              三是实行“五位一体。人民调解、交警部门、人民法院、法律援助、保险公司五支力量同时进驻,实现事故处理、纠纷调解、民事诉讼、事故理赔的无缝对接,构建起“五位一体”齐抓共管新格局。在“三调联动”的基础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困难群体及时给予法律援助,为当事双方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各保险公司在承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理赔时,及时派员到集中处理中心参加调解、诉讼活动,并尽快办理理赔手续。
              (南浔区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