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劳动关系纠纷高发。职工如果不懂或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该怎么办呢?别担心,职工可以到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在这里,有包括工会公职律师、法律维权志愿服务者在内的专业化法律人才,专门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职工服务热线12351,浙江省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官方微博“浙江工会法律服务”、QQ群信心之谷(群号134929282)等沟通方式向职工群众24小时开放。
案例一:职工血汗钱一分也不能少
健身教练小余遭遇单位恶意克扣工资。今年年初,听说工会法律援助能够帮助弱势职工打免费官司,他走进杭州市总工会寻求希望。
小余2013年10月进入某健身房工作,是一名健身教练。入职后,健身房只字未提签订劳动合同一事,双方仅口头约定月工资为6000元,单位也“顺理成章”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小余就这样“默认”了单位的行为。直到2014年6月,小余发现少发了1470元底薪,并且同年12月又少发了2926.8元工资,而对于这些拖欠的工资,单位丝毫没有支付的意思,每次小余提及此事,便以各种借口为由逃避责任……
忍无可忍的小余最终一纸诉状将健身房告上了法庭。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健身房代表人意识侵权行为的不正当性,主动提出庭外和解,最终达成了健身房依法补偿未与小余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共2.3万元的调解方案。
案例二:历时三年的工伤法援案画上圆满句号
2010年12月,电焊工小董在工作中,脚不慎被机器绞伤,从此再也无法从事电焊工作。为了治疗,家庭负债累累,企业却拒绝承担这笔费用。
台州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小董,判断小董的情况符合工会法律援助的条件,遂决定当场受理此案,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的黄道进律师为其援助办理本案。
2011年1月,小董向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被鉴定为工伤七级伤残。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小董作出可以配置半足假肢的鉴定结论。
虽有工会出面协调,然而企业对小董的工伤伤残等级、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残疾器具辅助费等均持有异议,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以失败而告终。2013年12月,小董向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双方又进行多次调解,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小董历尽艰辛,终于一次性拿到了赔偿款,案子得到了圆满解决。小董还特地来到台州市总工会,向黄律师和其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登门道谢。
案例三:工会法监督化纠纷于无形
今年3月底,义乌市一家织带有限公司的女职工小张在操作织带机时发现机器故障,就自己动手修机器,当她在接触机器码表(生产织带的产量计数器)时被到车间巡查的副总经理发现,怀疑其在偷码数(产量),遂让其停职。4月初,公司行政部作出处理决定:对小张以涉嫌偷码数为由罚款1000元。车间组长小珍监管不到位,罚款500元。
两位女职工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公司工会求助,要求公司撤销对她们的处理决定。公司工会与企业行政交涉无果。企业工会主席感觉企业行政如此处理对员工相当不公,遂陪同两位职工向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求助。在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交涉下,该公司同意重新作出处理意见,对小张等二人罚款20元。职工对这个处罚结果表示接受。
在处理此事时,义乌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建议该公司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化管理员工。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广泛征求企业工会、职工的意见,规章制度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后要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让员工知晓。这样依据规章制度处理职工才能有据可依,职工才能信服。